7月25日,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发布《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关于招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》,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8日。以下为公告:
按照《广东省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下称《办法》)的有关规定,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公开招募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募范围
在广州市工作生活的在职或退休中共正式党员。
二、基本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。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(二)党建经验丰富。熟悉党的基本知识、党务工作流程和党内法规制度,有一定党建工作经验,能够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,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。
(三)工作作风扎实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乐于奉献,能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积极主动开展工作,善于沟通协调,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。
(四)身体健康状况良好。身体健康,能正常履职,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;在职党员需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党建指导工作,能适应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。
三、报名时间
即日起至2025年8月8日
四、招募程序
(一)公开报名。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,填写《党建工作指导员申请表》。
(二)遴选入库。省社会组织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入选“省社会组织党委党建工作指导员”储备库。
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将根据工作需要,结合工作领域适配度等,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、帮助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等工作。有关工作职责、管理机制、教育培训、待遇保障等事项按照《办法》执行。
联系单位: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三处
联系人及电话:
宋智魁18818854089
初 琪15614790567
熊林锋13312923130
南方+记者 龚春辉
通讯员 岳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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